第(3/3)页 “有人举报起诉了你们的侵权行为,再此之前,我们已经向你本人发去了侵权告知函,提醒你尽快停止并解决侵权行为。 由于周鹏利用抄袭他人的手段获利太多,导致知识产权局已然把这件事情当做“重中之重”的级别来办理。 “没有吧!我从来不记得你们法院发过任何与侵权有关的函件。”此时的周鹏反驳得还算干脆。 法官略显诧异,语气冷冷道::“怎么可能?一周之前我们就已经把侵权告知函寄过去给你了。” 周鹏艰难的搜刮着回忆,试图回想起此前是否有错过法院所发信函的可能。 他第一次收到侵权告知函,是秦子枫本人自己写自己集来看。 然而搜肠刮肚半天,周鹏只能想到自己两次收到侵权告知函的时间段都是在办公室里与人处理急事的时候。 而且他当时也翻看了那些信函,落款名是风雪机械厂与秦子枫,并不是某某法院或者某某法官。 “你们是不是记错了?我真没收到。”周鹏对着眼前的法官苦笑道。 法官继续冷声道:“你没收到那是你的事情,反正我们已经把侵权告知函发给你了,回头你还是得自己花心思找出来。” “但是现在不是纠结你有没有收到告知函,你还是先随我们去一趟知识产权局吧。” 周鹏现在是真的怕了。 即便眼前人不是抓坏人的警察,但是被法官及其团队在众目睽睽之下带走也够呛。 即便他以后出来了,估计也不会有多少人愿意买他所出产的随身听或者其他产品了,想必当时的品牌名声已经臭名远扬、成为人人恨不能避开的晦气商品。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