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一章 旗帜-《人在海贼四皇为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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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座酒馆,老板的父亲艰难地维持了下来,一做就是四十年,前些年交到了老板的手中。
据说老板年轻时也出海闯荡过,后来还是回到家乡,接手了父亲经营了几十年的酒馆和其酿酒的手艺,将这家酒馆继续开了下去。
虽然看着老旧,但是这座酒馆的酒,可是整座岛屿中最好的。
尽管酒馆的外墙已经斑驳不堪,老板也从不理会,倒是花了大价钱,修建了一座精美的酒窖。
开了四十年的一家酒馆,窖藏的数十年的好酒据说装了好几个地窖。
而海贼,有不爱喝酒的吗?
今天的酒馆也是热闹非凡,身材雄壮的像一头熊的老板,面无表情地靠在柜台后面,嘴里叼着一只雪茄,看着进进出出的海贼。
出于对金狮子的畏惧,残暴的海贼们倒也没有骚扰镇上的居民,即使喝酒,也是规规矩矩的付钱。
因为这座酒馆中的酒实在是太有名了,以至于长期在这里买醉的,都是醉醺醺的海贼,反倒是本地的居民,多是畏惧的不敢过来。
不过老板也无所谓,只要肯付钱的客人,就是好客人,管他是海贼还是海军。
“哐当!”
觥筹交错之际,老旧的酒馆门被推开,发出不堪重负的声音,一个身材并不高大的男人走了进来。
披着脏兮兮的大衣,一条破破烂烂的工装裤,赤着脚,一顶宽大的草帽遮住了半张脸。
中长发乱糟糟的,胡子拉碴的脸上带着困倦,看起来有一种不符合他年轻长相的疲态。
酒馆内喧闹吵杂,几乎坐满了人,甚至连半环形吧台前的座位也是挤得不留缝隙。
为了美酒,海贼们是从不在乎拥挤不拥挤的,实在没位子了,将几个醉鬼扔出去,不就有位子了吗?
男人环绕一圈下来,也就剩下几个毗邻角落的不起眼座位。
随手把一个醉倒在桌子上的醉鬼扔到地上,浑不在意的拿起桌子上的半瓶酒灌进嘴里。
“呼——痛快!”
疲倦的感觉这才一扫而空,男人一屁股坐在原本属于醉鬼的位置上,靠在椅背上,大声道,“老板,给我酒。”
面无表情的光头老板从柜台后面站了起来,熟练的调起酒来,不一会儿,一杯咕嘟嘟冒气的蓝色鸡尾酒就端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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