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被责令退出法庭-《一个小律师的奋斗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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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据你不是早就拿到了么,尽在这瞎耽误功夫。”柳律师是一个火气比较旺的女人,估计平时也没时间和地方去泻泻火。

    “审判长,我抗议,原告代理人有人身攻击的嫌疑,我请求法庭对其进行警告。”郝好不愿意和这个女人一般见识,他也不想在法庭上和对方吵起来。那正好落入了对方的套路之中。

    “原告代理人,本庭再次警告你,注意你的言辞。”主审法官显然也对柳律师的言辞感到了不满,再次向她提出了警告。

    郝好见柳律师不说话了,又翻看了一下,这才开始发表质证意见:“其实,这份证据恰恰证明了,原告的诉讼主张不能成立。”

    “姓郝的,你要敢满嘴胡喷,信不信老娘撕了你。”对面的柳律师绝对是进入了歇斯底里的状态。

    这已经不是在说要不要在当事人面前表演的问题了。郝好的质证意义虽然还没有说完,但其意思已经很明确了,郝好的意见相当于指着她的鼻子说她把不利于自己方当事人的证据送到了对方的手中。

    这可是很严重的失误了,在律师圈子里,这种失误是很低级的错误,是不可原谅的失误。

    律师在向法庭提交证据前,其实不仅仅是律师,任何人无论是否委托有律师,在法庭提前证据时,都必须认真的考虑一下自己的证据是否会成为对手攻击自己的利器。

    其实,有很多证据,对自己方来说属于可有可无的,是可以不提交给法庭的,但也许这份证据恰恰是对方想找而不可得的。如果把这种证据提交给了法庭,对自己没有任何的帮助,反而把武器亲手交给了对方。这是一定要避免的。

    面对着柳律师的出言不逊,郝好没办法再退让了。

    他把手中的证据放在了桌子上,然后站起身,盯着原告席说道:“柳律师,首先你是个律师,不是泼妇;其次,这里是法庭,不是大街上。请你注意自己的言辞。”

    没等柳律师反映过来,他转头看向审判席,“我再次提出强烈抗议,对方律师的言辞已经严重的损坏了本人的身誉,而且严重扰乱法庭秩序。今天,原告律师一而再,再而三的违反法庭纪律,打断本律师的正常发言,甚至对本律师进行人身攻击。我现在正式请求法庭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法庭仍在不作为,我会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向上级法院提出申诉。”

    郝好的话还没有说完,柳律师整个人就炸了,她站起身,用手指着郝好,“你说谁是泼妇啊,——”

    此时,主审法官也已经忍无可忍了,他拿起了法搥,“呯呯呯”的敲了几下,然后才开口说的:“鉴于原告代理人柳春华,不遵守法庭纪律,不尊重对方代理人,且在本庭多次警告后,仍不思悔改,使用语言攻击对方代理人。柳春华的行为已严重违反法庭纪律,现责令柳春华立即退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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