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如何将材料交给法官?-《一个小律师的奋斗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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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的,师姐。”郝好点头称是。

    宁丹的说法确实很有道理。

    在商都市的执业律师,大家都已经有了比较稳定的律所,如果不是因为特殊原因,离开所在的律所,另找新律所的,却实很少。

    但不要忘了,这里商都,是省会城市。

    如果说全国人民都想去北上广,而全国律师都想去京都执业的话。

    地市律师到省会执业,自然也是一部分人不错的选择。

    更何况,京都市诚城(商都)律师事务所还有一个其他本地所不具备的好处,那就是在诚城商都分所执业的律师,将来如果愿意,是可以去京都总所执业的,虽然不能再转所,但也要比其他本地所更加的有前途。

    这个优势,在外地律师前往京都执业的路子被堵死后,就显得很有吸引力了。

    郝好已经准备按宁丹的交待,针对下面地市发一波招聘广告了。

    好在现在微信群比较多,发几个招聘广告既不费事,也不费钱。

    下午两点多钟,宁丹先给郝好送来了好消息。

    他要查找的案子确实存在,正如郝好猜想的那样,早在半个多月前,何岚就已经一纸诉状将刘小天告上了法庭。

    诉讼请求和事由,也一如郝好的判断,拿夫妻两人在结婚时有约定,而房屋的实际出资人是何岚,房屋理应归何岚所有。因此,何岚请求法院确定何岚对诉争房屋拥有完全所有权,并判令刘小天限期将诉争房屋过户给何岚。

    虽然没有拿到何岚的起诉状复印件,但在确定有这个案子,而且知道了承办法官后,郝好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批准韩城金融担保公司做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

    材料早就准备好了,该盖章的也都盖过章了。就等着知道了案子在哪位法官手中,就可以动手了。

    还没等郝好动身,一个电话又打了进来。

    打电话的是孙建军,郝好连忙停下脚步,又坐回到椅子里,这才接通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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