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感觉自己爽歪歪的读者-《平行世界万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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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早晨,半缘君睡得迷迷糊糊,听见外面传来刘梅生气的声音。

    “下次再敢喝得酒气熏天,还给我睡沙发!”

    “老婆我不敢了,再也不喝酒了,喝了也写不出来东西,头还疼死了!”

    “我去给你煮碗醒酒汤,你快去洗洗,待会儿子女儿起来了,看你多丢人。”

    “好嘞!”

    听着外面温馨的声音,半缘君的嘴角微微上扬。

    虽然还是很困,但是想到今天的任务,半缘君还是强撑着坐了起来。

    昨天写小说不该光写斗破苍穹的,该把五本小说每本都写个两三万字,这样的话,今天就可以直接发表了。

    之所以昨天全写斗破苍穹,主要是半缘君一边在写,一边还在阅读,读着读着,就入了迷,然后就忘记了时间和字数了。

    今天为了不再犯昨天的错误,半缘君特意将闹钟定时,每隔两个小时响一次。

    而两个小时,都只写一本书,等到闹钟响了之后,再写另一本书。

    这样的话,一本书写两个小时,写满八个小时,另外四本书就也有三万多字了。

    就这样,半缘君从吃过早饭就开始写起,中午也没有休息,等到下午四点半的时候,终于将五本书都给写齐了。

    其中,斗破苍穹因为写的时间最长,所以字数最多,有将近十五万字。其余的四本书,都写了三万多字。

    这些小说的章节,原来的作者都已经分好了,半缘君也不乱改他们的书籍,打算就按照他们的章节来发表。

    正常情况下,当新书发布的时候,刚开始都是一章一章的发布的,目的就是为了等签约。

    签约之后,在未上架之前,通常也是一天一章的。因为新书期的推荐数量比较多,更新的太快,很快就会错过新书期的推荐,这样一来,吸引的读者数量就会很少了。

    半缘君原本也打算这么来的,不过想了想,这五本书不论哪一本,都是经典中的经典,极品中的极品,常规发布的话,反而会浪费时间。

    想了想,半缘君索性将这五本书,在发布的头一天,每本都直接上传了三万字左右的内容。

    半缘君之所以一口气发布三万字,是有原因的。

    网络小说的字数都是以百万计的,如果头一天只发表个几千字的开头,哪怕后面的内容再怎么好看,读者也看不到啊。

    所以,也许那些第一天无意中点开自己书籍的读者,没有从开头看到自己想看的东西,就会从此错过自己这本书。

    不过,一下子就发表三万字的话,就有了差不多十章的内容。

    十章里面,起码也有一两个小高潮,有这一两个小高潮做铺垫,读者也就差不多会了解自己这本书了。

    更何况,三万字的书籍,才会在编辑后台显示,这样也是为了方便签约嘛。

    将这些事情都处理完后,半缘君换上球鞋,出门去跑步去了。

    毕竟,健康的身体比什么都重要,从现在到大学开学的这个暑假,自己估计都得泡在电脑桌前,如果不适当的运动的话,恐怕要不了多久,身体就会搞垮的,因此,半缘君打算,每天下午的时候,都会在吃饭之前运动运动。

    就在半缘君出门跑步的时候,远方的一个电脑屏幕面前,一名男子无聊的逛着启点的官网。

    最近追的一些书,现在都还没有更新,所以他想找一些新的书来看。

    官网的最近更新上面,滚动着最近时间段更新的书籍,这名男子突然从里面看到一个很有意思的书名,叫斗破苍穹。

    苍穹不就是天么?斗破苍穹不就是斗破天?天那么高,该怎么斗破呢?

    这个奇怪的书名,引起了这名男子的注意,反正现在也挺无聊的,他便随手点了进去。

    原来还是本新书,作者的名字也没见过,应该是个新手吧。

    想到这,这个网名叫做混天一世间的男子便想着进去喷喷这个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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